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达到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一、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1、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要件是什么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动产、不动产等;
(2)客观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4)主观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